我國人力資源部將在下季國會會議,提呈僱用法令修正法案,把每月收入在2000令吉或以下都列為“勞工”階級。(在現有法令下,勞工的定義是指每月收入在1500令吉或以下的僱員。)
天啊!此時此刻我才知道,原來我是一名勞工,更甚的是,我還是一名廉價勞工。
當然,這里的廉價,不比那些外勞低廉,但如果以工作量衡量,我肯定是廉價勞工;工作多,薪水少、福利少、年假少…
因此,我真的不好意味告訴別人,我每個月領取的薪水有多少,尤其是身為一名大學生。
中文報業底薪低廉是眾所周知的事,人才流失更是時常發生的事,奈何管理層就從來沒有正視過這回事。
他們不知道,不可能;他們不想改變,不知道;他們是人嗎,應該是吧?!他們人道嗎,應該不!
只是,當你可以拿100萬令吉做櫥櫃粉飾時,為什麼不可以拿100萬令吉留著為你賣命的人?
還是你知道可以用低過2000令吉,請回許許多多的廉價勞工,繼續為你賣命?
我不知道為什麼,我只知道我有很多問題和很多不滿,但似乎沒有人願意聆聽、願意正視我們這些廉價勞工的心聲。
但聆聽過后沒有行動又怎麼樣?我還不是一樣要做…
我很可悲嗎?我想和我一樣可悲,或比我可悲的大有人在。
除了在這里宣洩我的無奈,我還能做些什麼?
看了你這篇文章,感觸良多。
ReplyDelete只有身在其中的人,才能深深地體切你所說的。
雖說是廉價,但最重要它能給你的生活帶來不同的體驗和經歷,那足以蓋過一切。
但是,在廉價的同時,付出和貢獻得不到認同,回應,公司對之視而不見,無論發出的聲音有多大,他們選擇雙手掩耳。
久了,心也死了。
祝,好運。
大家還年輕,別輕易心死,世界還有很多機會等著你。
ReplyDelete剛發言的是我。: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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