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ugust 28, 2007

居家夢太遠

如果你是中價或高價產業買主,你知不知道在購買一棟房子時,也同時承擔了四分之一間廉價屋的興建成本?

依據目前每間廉價屋4萬2000令吉的頂價計算,意味著偉大的你已“貢獻”大約1萬500令吉,間接協助政府讓赤貧家庭達致“居者有其屋”的目標。

或許你會好奇,怎么平白無故肩負偉大重任,甚至猜想到底如何慷慨解囊。但你可能未曾想過,這筆錢恐怕是多付了?

政府強制規定產業發展商,在每個房屋計劃都必須興建30%廉價屋。

但基于建材及人力資源成本高漲,導致迫于做虧本生意的發展商,一般上都會調高中高價產業售價,以更高盈利彌補廉價屋虧損。

換言之,你每置產所付的部分款額,基本上用來抵銷發展商所蒙受虧損,繼而讓貧困家庭有棲身之處。

但若無強制規定,發展商無需蒙虧,屋價會否調低,中高價購屋者可即時省下1萬500令吉,則得另當別論。

由中高價購屋者承擔低收入族群的廉價屋成本,不見得公平,也未是雙贏之舉。

尤其是對中階級收入族群而言,1萬500令吉不是小數目,也不像高價產業買主般,受益于撤銷產業盈利稅。

對低收入一族來說,無處容身更不公平,國家愈加繁榮,人民生活水準停滯不前,為莫大諷刺。

皆大歡喜是政府樂于看見的結果,偏偏面面俱圓卻是一大挑戰,居者有其屋不應是項遙不可及的夢想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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