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不到的是,公積金局今年卻捲入總審計司報告風波。
因為報告透露,公積金局竟然在沒獲得政府擔保的情況下,批出13項總值551億令吉貸款,當中只有一項符合無需政府強制擔保的條件。
截至去年底,公積金局則共提供總值907億9000萬令吉的貸款。
根據1991年公積金局法令,公積金局的確有權提供貸款給聯邦政府及州政府,也可得供貸款予財政部書面同意成立的公司。
這樣的新聞一曝光,公積局金自然成為眾矢之的,淪為“聯邦政府自動提款機”的說法更言之鑿鑿,哪怕過度參與國內企業活動的作法早已惹人詬病。
畢竟公積金局掌管的並非公帑,而是全國1290萬名雇員的血汗錢,若不明不白把錢借出,一定引起軒然大波,所以只得趕忙發佈文告解釋,澄清13項貸款皆獲投資委員會及財政部批准。
這場不必要的風波,其實也不算沒來由,畢竟政府每年開銷愈加沉重,聯同政聯企業和相關公司共拖欠公積金局超過483億6160萬的貸款,對于已連年赤字的我國而言,這不是一筆小數目。
再者,且看國家高等教育基金局面臨的窘境,遭超過13萬畢業大專生拖欠逾24億令吉貸款,一直以來都面對無法收回欠款的難題,根本只能以束手無策來形容。
如果這些畢業大專生欠債不還的作法,正是公積金局借貸者的縮影,有多少位會員還能氣定神閒,當看一場鬧劇般的置之不理?
話說回頭,麻木不能成為人對待總審計司報告的理由,只要弊端一天不除,一天都還得抓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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